金雇
善泅者,百计冥拽[4],竟不可见。乃悬金署约而去[5]。由是寻石者日盈于
河,迄无获者。后邢至落石处,临流拎邑[6],但见河水清澈,则石固在水中。
邢大喜,解衣入水,抱之而出。携归,不敢设诸厅所,洁治内窒供之。
一日,有老叟款门而请[7]。邢托言石失已久。臾笑曰:“客舍非耶?”
邢便请人舍,以实其无[8]。及人,则石果陈几上。愕不能言。叟抚石曰:“此
吾家故物,失去已久,今固在此耶。既见之,请即赐还。”邢窘甚,遂与争
作石主。臾笑曰:“既汝家物,有何验证?”邢不能答。叟曰:“仆则故识
之。前后九十二窍,孔中五字云:‘清虚天石供。’[9]”邢审视,孔中果有
小字,细如粟米,竭目力才可辨认;又数其窍,果如所言。邢无以对,但执
不与。叟笑曰:“谁家物,丽凭君作主耶!”拱手而出。邢送至门外;既还,
已失石所在。邢急追叟,则叟缓步未远。奔牵其袂而哀之。叟曰:“奇哉!
经尺之石,岂可以手握袂藏者耶?”邢知其神,强曳之归,长跽请之。叟乃
曰:“石果君家者耶、仆家者耶?”答曰:“诚属君家,但求割爱耳。”叟
曰:“既然,石固在是。”入室,则石已在故处。臾曰:“天下之宝,当与
爱惜之人。此石,能自择主,仆亦喜之,然彼急于自见[10],其出也早,则
魔劫未除[11]。实将携去,待三年后,始以奉赠。既欲留之,当减三年寿数,
乃可与君相终始。君愿之乎?”曰:“愿。”叟乃以两指捏一窍,窍软如泥,
随手而闭。闭三窍,已,曰:“石上窍数,即君寿也。”作别欲去。邢苦留
之,辞甚坚;问其姓字,亦不言,遂去。
积年余,邢以故他出,夜有贼入室,诸无所失,惟窃石而去。邢归,悼
丧欲死。访察购求,全无踪迹。积有数年,偶入报国寺[12],见卖石者,则
故物也,将便认取。卖者不服,因负石至官。官问:“何所质验[13]?”卖
石者能言窍数。邢问其他,则茫然矣。邢乃言窍中五字及三指痕,理遂得伸。
官欲杖责卖石者,卖石者自言以二十金买诸市,遂释之。邢得石归,裹以锦,
藏椟中,时出一贯,先焚异香而后出之。
有尚书某,购以百金。邢曰:“虽万金不易也。”尚书怒,阴以他事中
伤之。邢被收[14],典质田产。尚书托他人风示其子。子告邢,邢愿以死殉
石。妻窃与子谋,献石尚书家。邢出狱始知,骂妻殴子,屡欲自经,家人觉
救,得不死。夜梦一丈夫来,自言:“石清虚。”戒邢勿戚:“特与君年徐
别耳。明年八月二十日,昧爽时,可诣海岱门[15],以两贯[16]相赎。”邢
得梦,喜,谨志其日。其石在尚书家,更无出云之异,久亦不甚贵重之。明
年,尚书以罪削职,寻死。邢如期至海岱门,则其家人窃石出售,因以两贯
市归。
后邢至八十九岁,自治葬具;又嘱子,必以石殉[17]。及卒,子遵遗教,
瘗石墓中。半年许,贼发墓,劫石去。子知之,莫可追诸。越二三日,同仆
在道,忽见两人奔踬汗流[18],望室投拜,曰:“邢先生,勿相逼!我二人
将石去[19],不过卖四两银耳。”遂絷送到官,一讯即伏。问石,则鬻宫氏。
----------------------- page 249-----------------------
取石至,官爱玩,欲得之,命寄诸库。吏举石,石忽堕地,碎为数十余片。
皆失色。官乃重械两盗论死。邢子拾碎石出,仍瘗墓中。异史氏曰:“物之
尤者祸之府[20]。至欲以身殉石,亦痴甚矣!而卒之石与人相终始[21],谁
谓石无情哉?古语云: ‘士为知己音死。’非过也!石犹如此,何况于人!”
据 《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佳石: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无“石”字。
[2]供:陈设。
[3]踵门:登门。
[4]冥搜:仔细搜索。
[5]悬金署约:悬赏立约;意谓招贴声明,愿出重全报酬寻到异石的人。
[6]临流於(wu巫)邑:面对河水悲泣。於邑,同“呜唈”,愤懑气结,
极度悲伤。於,据山东省博物馆抄本,原作“于”。
[7]请:请见;要求观赏异石。
[8]幻实:证实。
[9]“清虚天石供”:意谓月宫石制供品。清虚天,指月宫,也称清虚殿
或清虚府。
[10]自见(xiàn现):自现于世。
[11]魔劫:恶劫;灾难。魔,梵语“魔罗”音译,佛教指妨碍修行的邪
恶之神。
[12]报国寺:寺庙名。北京城南广宁门外有报国寺。见 《帝京景物略》
卷三。
[13]质验:凭证。
[14]收:囚禁入狱
[15]海岱门:北京崇文门的别名。
[16]两贯:两千文铜钱。古时千钱为一贯。
[17]殉:陪葬。
[18]奔踬 (zhi质):跌跌撞撞地奔跑。踬,跌倒。
[19]将:拿取。
[20]物之尤者祸之府:意谓奇异之物将招致各种灾祸。尤,特异、突出。
府,汇集的地方。
[21]卒:终于。
----------------------- page 250-----------------------
会友于
曾翁,昆阳故家也[1]。翁初死未殓,两眶中泪出如瀋[2],有子六,莫
解所以。次子梯,字友于,邑名士,以为不祥,戒诸兄弟各自惕,勿贻痛于
先人;而兄弟半迁笑之。先是,翁嫡配生长子成[3],至七八岁,母子为强寇
掳去。娶继室,生三子:曰孝,曰忠,曰信。妾生三子:曰悌,曰仁,曰义。
孝以悌等出身贱,鄙不齿,因连结忠、信为党。即与客饮,悌等过堂下,亦
傲不为礼。仁、义皆忿,与友于谋,欲相仇。友于百词宽譬[4],不从所谋;
而仁、义年最少,因兄言亦遂止。孝有女,适邑周氏,病死。纠悌等往挞其
姑,悌不从。孝愤然,今忠、信合族中无赖子,往捉周妻,榜掠无算,抛粟
毁器,盎孟无存。周告官。官怒,拘孝等囚系之,将行申黜[5]。友于惧,见
宰自投。友于品行,素为宰重,诸兄弟以是得无苦。友于乃诣周所负荆[6],
周亦器重友于,讼遂止。
孝归,终不德友子。无何,友于母张夫人卒,孝等不为服[7],宴饮如故。
仁、义益忿。友于曰:“此彼之无礼,于我何损焉。”及葬,把持墓门,不
使合厝[8]。友于乃瘗母隧道中。未几,孝妻亡,友于招仁、义同住奔丧。二
人曰:“‘期’且不论,‘功’于何有[9]!”再劝之,哄然散去。友于乃自
往,临哭尽哀,隔墙闻仁、义鼓且吹,孝怒,纠诸弟往殴之。友于燥杖先从。
入其家,仁觉先逃。义方逾垣,友于自后击仆之。孝等拳杖交加,殴不止。
友于横身障阻之。孝怒,让友于[10]。友于曰:“责之者,以其无礼也,然
罪固不至死,我不估弟恶[11],亦不助兄暴。如怒不解,身代之。”孝遂反
杖挞友于,忠、信亦相助殴兄,声震里党,群集劝解,乃散去。友于即扶杖
诣兄请罪。孝逐去之,不令居丧次[12]。而义创甚[13],不复食饮。仁代具
词讼官,诉其不为庶母行服。官签拘孝、忠、信[14],而令友于陈状。友于
以面目损伤,不能诣署,但作词禀白,哀求寝息,宰遂消案。义亦寻愈。由
是仇怨益深。仁、义皆幼弱,辄被敲楚[15]。怨友子曰:“人皆有兄弟,我
独无!”友于曰:“此两语,我宜言之,两弟何云!”因苦劝之,卒不听。
友于遂扃户,携妻子借寓他所,离家五十余里,冀不相闻。友于在家虽不助
弟,而孝等尚稍有顾忌;既去,诸兄一不当,辄叫骂其门,辱侵母讳[16]。
仁、义度不能抗,惟杜门思乘间刺杀之[17],行则怀刀。一日,寇所掠长兄
成,忽携妇亡归。诸兄弟以家久析,聚谋三日,竟无处可以置之。仁、义窃
喜,招去共养之。往告友于。友于喜,归,共出田宅居成。诸兄怒其市惠[18],
登门窘辱。而成久在寇中,习于威猛,大怒曰:“我归,更无人肯置一屋;
幸三弟念手足,又罪责之。是欲逐我耶!”以石投孝,孝仆。仁、义各以杖
出,捉忠、信,挞无数。成乃讼宰,宰又使人请教友于。友于诣宰,俯首不
言,但有流涕。宰问之,曰:“惟求公断。”宰乃判孝等各出田产归成,使
七分相准[19]。自此仁、义与成倍加爱敬[20]。谈及葬母事,因并泣下。成
患曰:“如此不仁,真禽兽也!”遂欲启圹,更为改葬[21]。仁奔告友于。
友于急归谏止。成不听,刻期发墓,作斋于茔。以刀削树,谓诸弟曰:“所
不衰麻相从者[22],有如此树!”众唯唯,于是一门皆哭临,安靥尽礼。自
此兄弟相安。而成性刚烈,辄批挞诸弟,于孝尤甚。惟重友于。虽盛怒,友
于至,一言即解。孝有所行,成辄不平之,故孝无一日不至友于所,潜对友
于诟诅。友于婉谏,卒不纳。友于不堪其扰,又迁居三泊[23],去家益远,
音迹遂疏。又二年,诸弟皆畏成,久亦相习。而孝年四十六,生五子:长继
----------------------- page 251-----------------------
业,三继德,嫡出;次继功,四继绩,庶出;又婢生继祖。皆成立。效父旧
行,各为党,日相竟,孝亦不能呵止。惟祖无兄弟,年又最幼,诸兄皆得而
诟厉之。岳家近三泊,会诣岳,迂道诣叔。入门,见叔家两兄一弟,弦诵恰
恰[24],乐之,久居不言归。叔促之,哀求寄居。叔曰:“汝父母皆不知,
我岂惜瓯饭瓢饮乎[25]!”乃归,过数月,夫妻往寿岳母。告父曰:“儿此
行不归矣。”父诘之,因吐微隐。父虑与叔有夙隙[26],计难久居。祖曰:
“父虑过矣。二叔,圣贤也。”遂去,携妻之三泊。友于除舍居之[27],以
齿儿行[28],使执卷从长子继善。祖最慧,寄籍三泊年余,入云南郡痒[29]。
与善闭户研读,祖又讽诵最苦[30]。友于甚爱之。
自祖居三泊,家中兄弟益不相能。一日,微反唇,业诟辱庶母。功怒,
刺杀业。官收功,重械之,数日死狱中。业妻冯氏,犹日以骂代哭。功妻刘
闻之,怒曰:“汝家男子死,谁家男子活耶!”操刀入,击杀冯,自投井死。
冯父大立,悼女死惨,率诸子弟,藏兵衣底,往捉孝妾,裸挞道上以辱之。
成怒曰:“我家死人如麻,冯氏何得复尔!”吼奔而出。诸曾从之,锗冯尽
靡。成首捉大立,割其两耳。其子护救,继绩以铁杖横击,折其两股。诸冯
各被夷伤,哄然尽散。惟冯子犹卧道周。成夹之以时,置诸冯村而还。遂呼
绩诣官自首。冯状亦至。于是诸曾被收,惟忠亡去,至三泊,徘徊门外。适
友于率一子一侄乡试归,见忠,惊曰:“弟何来?”忠未语先泪,长跪道左。
友于握手拽入,诘得其情,大惊曰:“似此奈何!然一门乖戾,逆知奇祸久
矣[31];不然,我何以窜迹至此。但我离家久,与大今无声气之通[32],今
即蒲伏而往,徒取辱耳。但得冯父子伤重不死,吾三人中幸有捷者,则此祸
或可少解。”乃留之,昼与同餐,夜与共寝,忠颇感愧。居十余日,见其叔
侄如父子,兄弟如同胞,凄然下泪曰:“今始知从前非人也。”友于喜其悔
悟,相对酸恻。俄报友于父子同科[33],祖亦副榜[34]。大喜。不赴鹿鸣[35],
先归展墓。明季科甲最重[36],诸冯皆为敛息[37]。友于乃托亲友赂以金粟,
资其医药,讼乃息。
举家位感友于,求其复归。友于乃与兄弟焚香约誓,俾各涤虑自新[38],
遂移家还。租从叔不愿归共家。孝乃谓友于曰:“我不德,不应有亢宗之子
[39];弟又善教,俾姑为汝子。有寸进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