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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宗教统治也不要政治专制。在前者的统治下,至少在奴隶当中还存在着名副其实的信仰,只有暴君是腐败的;但是在脱离了宗教思想的压迫之下,奴隶会像他们的主人一样腐败和卑鄙。

我们必须怜悯一个被迷信和愚昧的重负压弯了腰的民族,不过也可以对它表示尊重:这样一个民族还保持着某种真实的信仰,尽管它犯下了错误;它仍然怀有某种责任感;它仍然拥有某些美德,尽管那些美德受到了误导。只有那些疑神疑鬼的走狗们在驯服地爬来爬去,热心地忙前忙后,拒绝接受上帝,只在某个人面前瑟瑟发抖,除了恐惧,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打动他们;除了压迫者从高高的王位上甩给他们的薪俸,没有任何目的;一个自甘堕落的人种,没有直起脊梁的希望,没有可以原谅的错误;这种人种已经从上帝指定的人类行列中倒下;他们残存的天赋和展示的智力,无论对他们还是对世界来说,不过是一种额外的罪恶与耻辱。

14.人们不可能甘愿顺从任何形式的专横权力

如果这就是专横权力的后果,不管它以什么形式出现,人们都不可能心甘情愿地顺从它。所以,他们也不可能甘愿顺从专制政治,因为它是专横权力的形式之一,而在法国,被称为自由的政治则是专横权力的另一种形式。即使说这种假冒的自由是一种有别于专制政治的专横权力的形式,我也不敢苟同,因为它纯粹就是专制政治,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有人在描绘法国的革命统治时把它称为无政府状态,[1]即没有统治,真是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毫无疑问,在革命的统治下,在革命的法庭上,在惩治嫌疑犯的法律中,统治不但没有缺席,而且持续表现为普遍的残暴统治。

确凿无疑的是,这种表面的无政府状态就是专制政治,法兰西的现任主子以专制政治为榜样,学来了它的全部手段,保存了它颁布的所有法律。他经常允诺废除这些法律,却又总是推托回避。他不时地自夸中止了它们的效力,但却把它们留为己用。他否认自己是它们的始作俑者,但却成了它们的继承人。那是一个有毒武器——他可以随时予取予夺——的军火库。这些法律笼罩在每个人的头上,就像悬在空中的云层和待命出击的伏兵。

我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收到了1813年12月27日的法令,在上面我看到了这样三项条款:“4.特派员被授权根据形势和维护公共秩序之要求,采取任何严厉的治安措施。5.同样,他们被授权组成军事法庭,亲自或由特别法庭审判任何受到指控的亲教者、通敌者或图谋作乱者。6.他们有权发布公告和签署命令,此等命令对所有公民均具强制性,凡司法、民政和军事机构均须一体遵行。”难道这些特派员不像国民公会派出的总督吗?我们不是在这个法令中再次看到了毫无限制的权力和革命法庭吗?如果罗伯斯庇尔的统治是无政府,那么拿破仑的统治也是无政府。但是错了——拿破仑的统治是专制政治,而且我们必须认识到,罗伯斯庇尔的统治也是地地道道的专制政治。

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治有一个共同点,它们两者都破坏安全感,践踏法律保障。但是,在这两者中,专制政治盗用了它所亵渎的形式,给它所指定的受害者戴上枷锁。无政府状态和专制政治都把野蛮引入文明,但无政府状态是让所有的人都回归野蛮,专制政治则专为自己保留了野蛮,并打击它的奴隶,用它所摆脱了的镣铐束缚他们。

因此,说今天准备顺从专制政治的人要比过去多,这绝对不是事实。一个被二十年动荡折磨得精疲力尽的民族,确实已经疲惫不堪,可能会在一个暴君的压迫下酣睡片刻,就像一个精疲力尽的旅行者可能会在一片森林中睡倒而不顾强盗的出没:这种暂时的昏睡不能被视为一种常态。

那些主张专制政治的人实际上是在说,他们既想做被压迫者,又想当压迫者。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他们并未理解自己在说些什么;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么他们就不能指望别人理解他们。

你想用不同阶层的眼光判断什么是专制政治吗?对于知识阶层来说,可以想一想特拉西斯和塞内加;对于人民来说,应该想一想罗马的大火和对各省份的蹂躏;至于主子本人,则应记住尼禄和维特利乌斯之死。

我认为,为了检验僭主政治是否能够用专制手段予以维持,展开谈谈这些观点是必要的。那些指出这种手段之可靠性的人,不停地谈论着各民族所要求、所希望、所热爱的,就是压迫他们并给他们戴上镣铐的专制权力,只有让它保留自己的特权,才能防止各民族犯错误,以免这些错误对他们造成伤害。也许有人会说,完全可以公开宣布,不以自由的名义使我们遭受践踏,我们就应当高兴地接受践踏。我要驳斥这些荒谬奸险的主张,揭露以它们为根据的胡言乱语。

我们必须坚信,尽管人类最近经历了一次不幸的虚假自由,但实际上并没有更倾向于支持专制政治,因此,我将研究一下,僭主政治能否通过运用所有的暴政手段,避开它的诸多敌人,化解包围着它的重重危险。

15.作为维护僭主政治之手段的专制政治

借助专制政治维护僭主政治,必然会使专制政治经久不衰。我要问,现代欧洲的哪一个文明民族中间能够看到持久不衰的专制政治。我已经解释过我说的专制政治的含义。回顾历史;我看到所有走向专制的政府都在自己脚下打开了一个它们最终会堕入其中的深渊。专制权力总是在经过长期努力清除了障碍、成功地戴上了王冠、似乎看到了持久和平的时刻土崩瓦解。

在英国,这种权力建立于亨利八世统治时期,又被伊丽莎白进一步加强。这位女王不受约束的权力受到普遍羡慕;由于她只是有节制地使用这种权力,因而更加令人羡慕。然而,她的继承人由于无休止地同那个据认为已被制服的民族进行斗争而受到谴责。而那位继承人之子,一个著名的牺牲品,以他的死亡给英国革命染上了血迹,不过血迹换来的一个半世纪的自由和荣誉,勉强能够使我们感到宽慰。

路易十四在自传中得意地罗列了他为摧毁国会的、教会的及一切中立机构的权力所做的一切。他为自己在将要取代他登上王位的国王们之前做了这一切而庆幸。他的自传大约写于1666年。一百二十三年之后,法国的君主制度被推翻。

事物的这种不可避免的进步,其原因简单而又明了。那些对权力构成障碍的制度,同时也在支持着权力。它们引导着它的进步,维护着它的成就,使它对暴力行为有所节制,并在它麻木不仁时刺激它。它们把不同阶级的利益集合在它的周围。如果它与这些阶级发生对抗,它们则会迫使它考虑降低所犯错误的危险程度。但是,如果这些制度遭到毁灭,权力就会失去引导、失去束缚,就会开始一意孤行,它的步伐就会开始跌跌撞撞、反复无常,因为它不再遵守固定的准则,时而前进时而倒退,时而激动时而不安;它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是得体还是过分。有时它头脑昏乱,却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予以阻止;有时它心灰意懒,却没有什么东西能够使它振奋。它在打算除掉敌人时却除掉了自己的盟友。它行使的专横权力是一种使它悔恨交加、备感烦恼和备受折磨的责任。

我们经常听说,自由国家的繁荣都是昙花一现。但是专制权力的繁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一个专制国家——即便竭尽全力——持续时间能像英国的自由那么经久不衰。

专制政治面临三种可能性:它可能引起人民造反,这样一来,人民就会推翻它;它可能激怒人民,这时,如果外国人进攻它,它将被外国人推翻;如果没有外国人进攻,它会自行衰败,虽然缓慢一些,但会更耻辱,更不体面。

一切都在印证孟德斯鸠的箴言:权力越大,安全越少。

不对——专制政治的支持者说——政府垮台总是因为它们软弱。政府必须做的事情就是监督、惩罚、囚禁、镇压,不能允许无用的形式束缚自己的手脚。

为了证实这个信条,他们提出了两三个粗暴而非法措施的先例,这些措施看上去拯救过求助于它们的政府。不过为了使这些先例能派上用场,一个人必须明智地把自己限制在三年两载的时间内。假如此人眼光长远,他就会看到,采取这些手段的政府,非但得不到巩固,反而是死路一条。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有时连正当统治都会受到这种理论的诱惑。如果我有点离题,希望能得到谅解,因为我只是想揭露它们的危险和虚妄。

16.正当统治本身使用非法和专制措施的后果

如果正当的统治也求助于专横措施,那么它所采取的维护生存的手段就会牺牲自身生存的真正目标。我们为什么希望权力能够镇压那些侵犯我们财产、自由和生命的人?因为我们想要确保享有它们。但是,如果专横权力有可能毁掉我们的财产,威胁我们的自由,打断我们的生活,那么权力的保护又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呢?我们为什么希望权力能够惩罚那些密谋反对国家宪法的人?因为我们害怕这些阴谋家可能会用一种压迫性权力取代一个合法、中庸的组织。但是如果权力本身行使这种压迫性权力,它又会提供什么好处呢?也许暂时会有点实际好处。一个既定政府的专横措施,在数量上总是比那些仍然需要获取权力的宗派的专横措施要少一些。甚至这点好处也会因专横权力而丧失。一旦专横权力所采取的措施被全面接受,它们将显得如此经济和便利,再使用其他办法就会显得太不合算。专横权力开始还被当做一种最后手段,仅在极为罕见的情况下使用,最后则会变成处理所有问题和日常事务的不二法门。由此,不仅权力的敌人会随着权力受害者的数量而增多,权力的猜疑心也会与敌人的数量成比例地膨胀。任何对自由的侵犯都将导致对同类的其他侵犯,而任何踏上那条道路的权力,最终都将把自己等同于一个小宗派。

为了不给煽动分子留下重整旗鼓的机会,人们很容易想到使用非法手段和超越法律的权宜之计,以便重建秩序和维护和平。由于人们会举出一些确有其事的事实,我们还是来看看那些事实,看看这种做法是否像人们所说的那么顺理成章,

我们被告知,格拉古兄弟把罗马共和国置于危难之中。所有的合法程序都对他们不起作用。元老院不得不两次求助于可怕的紧急法,共和国得救了!就是说,从那时起,它的垮台[1]就指日可待了。所有的权利都被忽略,所有形式的宪法都被颠覆。人民仅仅要求对等的权利:它发誓要惩罚杀害它的保卫者的凶手,于是残忍的马略赶来指挥它的复仇。

吉斯家族的野心破坏了亨利三世的统治。看来吉斯家族是不可能循规蹈矩了。亨利三世谋杀了其中的一人。但这使他的统治更和平了吗?恰恰相反,二十年内战使法兰西帝国四分五裂,而在四十年后,善良的亨利四世很可能是替瓦卢瓦王朝的最后一人[2]遭了报应。

在这类危机时刻,被惩罚的罪犯总是少数。其他人则会保持沉默,蓄势待发。他们会利用暴力已经在人们心中激起的愤慨。他们会利用非正义现象在踌躇不决的人们心中激起的惊恐。权力由于摆脱了法律的束缚而丧失了它那独特的性质和适得其所的杰出地位。当那些宗派使用同它一样的武器攻击它时,公民大众可能就会产生分裂,因为在他们看来,在两个派别之间只有一个选择。

我们将被要求认识到国家的利益,认识到慢腾腾的程序所带来的危险,认识到公共安全的需要。我们在最可憎的政权统治下,不是也会听到有人喋喋不休地使用这些说法吗?它们永远都会用之不竭吗?如果你承认这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似是而非的口号,那么每个党派都会把消灭对手等同于国家利益,都会认为调查工作哪怕拖延一小时也是危险的,都会认为不经审判、没有证据就宣判有罪才会保证公共安全。

毫无疑问,政治社会存在着一些靠人类的谨慎难以驱除的危险关头。但并不是凭借暴力——即使是正义的压迫——就可以防止这种危险。恰恰相反,要比以往更一丝不苟地坚持既定法律,坚持保护性程序,坚持维护保障措施。勇敢坚持这样的合法性道路将会带来两个好处:政府把侵犯最神圣法律的臭名留给了敌人;他们显示的镇定自若将会更多地赢得胆小怕事的、至少是犹豫不决的群众的信任。

任何稳健的政府,任何建立在规则与正义基础上的政府,都会由于阻碍正义和背离规则而毁于一旦。实际上就其本性而言,它迟早会遭到削弱,它的敌人可以一直等到那个时候,利用回忆武装起来反对它。暴力有时看上去会使他得到援救,其实只会使它更加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因为暴力在把它从对手那里解救出来的同时,也使对手对它的仇恨遍及四方。

我将始终不懈地劝告掌握权力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