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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和尚……”

“江湖上关于清风派的传言真是……”只怪自己的师父杨清风为人古怪刁钻,才会使江湖之人误解清风派。殷渐离刚要解释,百草仙抢着说:“那破水家庄能有什么毒,无非就是一点媚药一点虫毒,媚药的解药就是女人,至于虫毒,更是连解药都不用,躺几天就好了。”

百草仙说得轻松,殷渐离却恍然大悟,汤若华中毒、需要九转大还丹以及解药在水家庄什么的,全是假的!水媚娘一开始的目标就是自己!而且,这计划中,季葵可帮了水媚娘的大忙!为了确认,殷渐离问道:“除了虫毒,水家庄难道没有什么密制毒药吗?”

“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什么厉害的毒没见过。水家庄那点本事,大街上随便找个大夫都能解,何必百草仙出手?”百草仙鼻子朝天,自负得不可一世。忽然,他像是想到什么似的,捶胸顿足,“你一说到解毒,我就想起自己这辈子唯一解不开的毒——当年啊,鬼王神婆跟我打赌,说她有种毒,连自己也没有解药,我若能解这种毒,她就给我做媳妇,可惜可惜!我解了五十年,就是没解开。老头子我八十三岁啦,那老太婆估计早死掉了,唉!我输了,我输了!”百草仙看了一眼殷渐离,见他一脸心不在焉,似乎没在听,就大怒:“臭小子!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殷渐离一愣,继而狡猾地笑笑,“难得听见百草仙的情史,真是催人泪下。”

“这个……”百草仙羞得涨红了脸,提着水桶匆忙离开。

百草仙进屋之后,殷渐离站起来,危险地眯着眼睛,忽然握拳,狠狠捶上一边的桂花树,树振了一下,殷渐离的手渗出点点血迹,然而,他怒容不减,咬牙念道:“好你个季葵……”

季葵的善心一发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不但给狼水喝,还把捉来的兔子、小鹿分大半给它吃。它一开始要死不活的,过了好些天,已经能动了,但是它一直站不起来,季葵大胆地摸了摸它四条腿,发现它的右前腿断了。

接连照顾它好多天,它居然认识了季葵,在她面前乖得很,季葵简直要怀疑它是不是一只狼了。或许,它是只狗?不,它是狼,因为狗尾巴上的毛是软的,狼尾巴上的毛是硬的。

季葵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大黑”。 大黑慢慢好起来,并且能用三条腿站立。它的食量越来越大,季葵得清早出去,打好几只野兔回来才能满足它的胃口。在这些日子里,季葵射箭的本领进步很快,拉弓的力气也变大了,除了野兔,她现在还能打到小鹿和小獐子。

随着大黑一天天好起来,季葵越来越担心,她怕大黑野性再度回来,会翻脸不认人,把自己给吃掉。望着大黑一瘸一拐的练习走路,再到练习跑步,她在为它高兴的同时,又为自己的命运担心。

一天,季葵为了追一只鹿,到天黑了才回到木屋,远远就看见大黑守在门口,一见她回来,就号叫了一声,慢慢冲她跑过来。季葵在黑暗中看见大黑绿荧荧的眼睛,似乎十分凶狠,竟呆在原地不敢动弹。大黑靠近她,用牙齿轻咬了一下她的裤子,她吓得大叫一声,反射性地踢了它一下。

大黑好像受到了很大的打击,慢慢地向后退,然后垂着头一瘸一拐地离开,趴在门边。

季葵咬着下唇,看了它好一会儿,冲上去抱着它,呜呜地哭起来,“大黑……我总是做错事……你原谅我——我胆子小,什么都怕……怕死,不敢去水家庄……师父替我去,结果就……”

大黑似乎能听懂她的话,低声嗷嗷叫着回应她。

第二天,季葵还在睡梦中,大黑就大叫着把她吵醒。她很不满地挥挥手,可是大黑咬着她的被子不放,她不得不起床,抱怨着:“我昨天不是给了你一整只鹿吗……你怎么这么快就饿了呀……”

大黑跳来跳去,躁动不安,季葵梳洗完毕,它就拽着她的衣袖,好像要带她去什么地方。季葵走出几步,又回来拿了弓箭,才跟着大黑出去。

没想到大黑带她进了山。这些山看上去美丽极了,秋天的落叶像一层金黄的地毯,踩上去软软的,还有各种虫子在枯叶里钻来钻去。季葵警觉地留意四周,发现前面的路越来越难走。“大黑,我们还是回去吧?”季葵停下脚步。

大黑冲她熬熬叫,好像在说“跟我来吧”。

季葵往后一看,发现自己完全不记得刚才走过的路了。如今,只能跟着大黑,只盼不要碰到什么猛兽,虽然大黑也勉强算是一只猛兽。

越入深林,光线就越暗,两边的高山像是要俯冲过来一样,树上藤蔓丛生,弯弯曲曲就像许多长蛇盘绕在树上。

忽然,季葵看见一只死去的狼。大黑也发现了,兴奋地凑过去,闻了又闻,加快了脚步朝前奔去。季葵无奈,只有加快速度跟上它。前方又横着好几只狼的尸体,大黑更加兴奋,竟然仰天长啸,就像季葵那天晚上听到的那样。

趁着大黑的长啸,季葵翻看那些狼的尸体,发现它们一点外伤都没有,并不像大黑刚出现时那样伤痕累累。血?!季葵看见每只狼的嘴里都含着血,而且血的颜色都跟墨一样乌黑。一抬头,发现大黑又朝前跑去,她撇下那些狼尸,紧紧追了上去。

一路上,狼尸还是不断出现着,空气中散发着腐败的味道。

大黑停在一个山洞前,拖拽着一具具狼尸,清出一片空地。季葵体力不支,又苦于没地方可坐,就靠在一块大石头上休息。“大黑,你带我来这里究竟是干吗?”她擦着汗问。

山洞里忽然飞出几只蝙蝠,继而传出诡异的脚步声,很慢很慢,大概比正常人的步伐慢一倍。季葵瞬间脸色苍白,她根本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人!会是谁呢?怎么师兄和师父都没提过?他们明明告诉她,逍遥谷里人迹罕至,师父离开以后,更是没什么人进入,现在怎么会……

季葵下意识地握紧了弓,万分紧张地盯着洞口。

那人接近洞口的时候加快了脚步,整个人忽然出现在季葵面前,如同从黑纱中钻出来似的。季葵看清楚了,那是一个七十几岁的女人,披散的头发几乎全白了,只剩一两缕黑发,她的皮肤极白,就像从不曾晒过太阳似的,尽管脸上尽是岁月的痕迹,但看上去却神采奕奕。那人穿着普通的麻布衣服,拄着一根拐杖,看见季葵以后,苦笑地叹道:“我只当是他来了,谁知竟是个小丫头……”

大黑高兴地凑过去,蹭着那女人的腿。

季葵上前一步,行了个礼道:“前辈,请问……”

那人很不耐烦地挥挥手,“你不是我要等的人,请回吧!”她说罢,刚要回山洞里去,大黑拉住她,冲她叫了几声,她仔细听了一会儿,转身道:“小丫头,是你救了我的狼?哼,还算有点良心……在狼群围攻我的那天,它将那群畜生引到山下,我只当它死了,没想到它还能活着来见我。我鬼王神婆向来不爱欠别人的人情,这个给你!”她手一扬,丢给季葵一个东西。

季葵连忙接住,定睛一看,手中趴着一只鲜红的蛙。她吓得头皮发麻,结结巴巴地问:“这、这是……”

鬼王神婆大笑几声,“这是能解世间所有毒药的赤血蛙,只要给它点清水,喂它点蚊虫,就能活上好几年。不管你用不用得着,现在马上带着它离开!”

季葵只能转身,刚走了几步,又跑回洞口大叫:“前辈,我不认得下山的路呀!”

“笨丫头!”鬼王神婆骂道,然后拍拍大黑,“你带她下去,再回来找我!”

十六

时光如梭,汤若华顺利通过了乡试、会试,终于在第二年三月迎来最关键的殿试。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

毫无悬念地当选水家庄新任庄主的水媚娘早就勾搭皇帝宠臣,买通宫里太监,注意观察皇上在殿试前一晚都翻了哪些书,在哪几页上做了记号,并将一切有可能考到的题目连夜送去给汤若华,汤若华更是熬夜琢磨,冥思苦想,准备了十几套用于应对的文章,就等着明日对答如流。

至于郑颖达,在武举考试中战无不胜,打得过的对手自己应付,打不过的,水媚娘就暗中帮忙,一路下来,早就成为武状元的最大热门。

殿试当天,皇上的题目一出,汤若华便胸有成竹,回答之时更是行云流水,旁征博引,皇上喜出望外,当场将状元名次授予他。

不多久,郑颖达也考中武状元,在郑观的钱财疏通下,马上得到重用。

在三月底的一次早朝上,汤若华和郑颖达英姿飒爽地出现在金銮殿里,与百官一起叩拜万岁。一个大臣向皇上启奏关于土匪作乱扰民之事,汤若华马上借题发挥:“启奏万岁,臣素闻土匪与邪教人士相互勾结,欺压百姓,收敛钱财,囤积兵草,实为国之大患。此患不除,国之危矣。”

皇上问道:“爱卿有何高见?”

汤若华再拜,“如今,江湖上兴起一武学流派,名曰清风,派内人士皆非善类,并已于多年前占山为王,名为清风府,实为土匪聚会之用。”

皇上闻言,马上严厉地问:“真有此事?!”

“臣斗胆禀报。”郑颖达上前一步,“此清风派不但与土匪勾结,更与东南沿海一窝外寇有所联系。”

皇上不明真实情况,被二人一说,马上战战兢兢,生怕清风派犯上作乱,危及他的皇帝之位,于是,他马上命人彻底调查此事,一旦掌握足够的证据,便要出兵剿灭清风派。

汤若华与郑颖达对看一眼,二人眼里都露出阴险的神色。他们已害死了殷渐离,却难保清风派人士得知真相后不找他们麻烦,水媚娘武功高强,自然不必担心,而他们俩将来还有许多荣华富贵,可不想这么早升西天。所以,当务之急就是干脆除掉整个清风派,永绝后患。

话说当日水媚娘拍在殷渐离背后的那一掌极要命,要不是遇见百草仙,殷渐离就算勉强活下来,也一定是全身瘫痪。

殷渐离在百草仙隐居的地方一住就住了近半年,才把身子养好。近几日,他将熟背于心的《达摩易筋经》默写出来,正巧背百草仙看见。

“好你个阿离呀!”百草仙仍改不了他一贯的大喊大叫,“教你认识草药,你一副脓包样,写起八股来倒是顺溜得很!说!你是不是想背着我偷跑出去考状元?!”

殷渐离头也不抬,将写好的东西往百草仙面前一推,“先看看这是什么。”

百草仙撅着嘴,看了好一会儿,“嘿嘿……原来不是八股呀……这都是一些练功的姿势,你写它们干什么?”

“这就是易筋经。”

“什么?!”百草仙瞪圆了眼睛,“你怎么会背易筋经?难道你真的出家当过和尚?!”

殷渐离早已习惯他的一惊一乍,一开始还觉得不适应,现在却对他天花乱坠的想像力佩服得五体投地。他慢慢将自己去少林寺求九转大还丹、然后遇见花不留藏易筋经的事告诉了百草仙,他听得津津有味,听完之后就开始骂殷渐离脑子不正常。

“我又如何不正常了?”殷渐离无奈道。

“九转大还丹根本不能解毒,那老和尚才不会给你!”百草仙拍着桌子,“你要找他拿血蛤丸才行。”

殷渐离刚想说方丈给了他血蛤丸,就听见很不寻常的脚步声。这里是震泽的一个小岛,除了他和百草仙之外,根本没有人住。百草仙为了逃避大内侍卫的追捕,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吃的青菜自己种、鸡鸭自己养、鱼自己钓,从不去市集买东西,更别说和外人交往了。这脚步声不寻常,殷渐离和百草仙对看一眼。

难道是水家庄的人?殷渐离站起来,将写着易筋经的纸张收进袖口,下意识地把百草仙挡在身后。

“臭小子别逞能,滚一边去!”百草仙推开他,大步走了出去。只见一艘船停在岸边,好几个侍卫模样的人走下船,他们个个带着佩刀,见了百草仙,纷纷喜出望外,高喊着什么“原来在这里”、“终于找到了”之类的话。

“他们……”殷渐离侧头看着百草仙。

“哼哼,你们这些三脚猫,十年前抓不到我,现在也别想抓我!”百草仙盘腿往地上一坐,咬牙切齿道:“世上大夫都死光了吗?你们就盯着老头子我!你们再不离开,我就死给你们看!”

带头的侍卫讨好地弯腰行礼,“老前辈……”

他才刚说三个字,百草仙就大吼一声:“前辈就前辈,前面干吗还加个‘老’字?!我就这么老吗?!瞧瞧你自己那个样子,就算叫我声大哥,我都嫌你老!”

“是、是……我老,我老……”侍卫头子眯眼笑着,“我们也是受人之命,您就别再别扭了……这次我们找到这儿来呢,不是要您回去做御医的……”

百草仙又打断他的话:“不是做御医?!你们找到别的人选吗?医术比我还高?!哼!我不服!叫他过来,我们比比!”

“不、不是这样的。”侍卫头子慌忙解释,“其实呢……上次您跟我们讨价还价,说只要我们别让您进宫做御医,就把那部《百草秘籍》给我们,结果您自己逃了。”

“你说话别说一半行不行?”百草仙不满地说:“是你们硬要留我下来,我才走的,我可没有出尔反尔!”

“对对!您当然没有。”侍卫头子眼